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实施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与技能提升计划的通知
(桂教师范〔2011〕51号)
各市教育局,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全面提高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 )〉的通知》(教职成[2010]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的通知》(桂政发[2010]43号)的要求,我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实施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与技能提升计划。现将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适应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的需要,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与技能提升计划”为抓手,着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学历层次、教学能力与专业技能水平,为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专任教师本科学历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超过40%。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高层次人才、“双师型”教师和骨干教师数量进一步增加,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适应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满足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教师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中职教师学历与技能提升计划”培养培训任务由具备相关专业条件的自治区级中职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承担。重点实施“全区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提升计划”、“中职教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补偿教育计划”和“免费中职师范生培养计划”,加快教师学历达标步伐,提升专业课教师学历层次。
(一)全区中职教师研究生学历提升计划。
1.学习内容。 以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相结合,提高教师的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培养适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双师型”教师。
2.承担单位。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