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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尤其要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托幼机构认真做好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工作,发现患有腹泻、发热或疱疹病的患儿,应立即动员家长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教室和校舍等场所要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托幼机构要对玩具等儿童日常接触的物品每日进行清洗消毒。各区县疾控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防止医院内感染发生。

  五、开展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各区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疾控机构专业人员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应对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要让每一个专业人员了解手足口及其它春夏季传染病的流行病学、临床学等知识,提高对手足口等传染病的早期诊断水平,掌握各类传染病的合理用药,提高对各种传染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各级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和《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的要求,规范地开展救治和防控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

  六、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麻疹及其它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尤其是要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自觉提高居民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喝生水,不食生、冷、不洁的食物等),严把“病从口入”关,降低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

  七、加强疫情报告,保证信息及时畅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发现疫情及时通过疾病监测系统进行直报,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各区县卫生局要每日安排专人收集手足口病发病及入院情况,汇总分析评估,及时调整防治措施。市疾控中心每日下午4时前,将网络直报系统手足口病监测情况报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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