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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行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行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的通知
(皖建质明电〔2011〕3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
  为深刻吸取上海2010年“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开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切实增强全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高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急快速反应和施救能力,经研究,我厅决定在芜湖市镜湖区白金湾工地举行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7月9日上午10:00,7月8日报到。
  二、报到地点
  芜湖市海螺大酒店,地址:芜湖市文化路39号。
  三、参加活动人员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分管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质量安全科(处)长、建管处(局)主要负责同志、安监站长,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分管负责同志、建筑安全部门的负责同志;合肥市部分一级(含)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类企业和甲级监理企业负责人,广德、宿松县部分二级(含)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负责人,其他各市部分二级(含)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类企业和乙级(含)以上监理企业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城乡建委)和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委(局)负责通知本市及推荐有关企业(合肥市3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企业,广德、宿松县1家施工企业,其他各市2家施工企业、1家监理企业)参加观摩活动,并将所有参加观摩活动代表名单(详见附件)于7月4日下午5:30前传真至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传真:0551-2615198。
  (二)由于演练现场条件限制,请各市主管部门和企业严格按通知要求确定参加活动代表。
  (三)观摩活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人和电话:
  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颜大为0551-2871536、13966700870
  芜湖市建管处 张大斌 0553-3828323、13605533197
  芜湖海螺大酒店 葛佩云 0553-3118688、13605535300

  附件:参加观摩活动代表名单回执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1年6月28日

  附件:
  参加观摩活动代表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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