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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中府〔2011〕79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的创新发展,是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金融业创新能力,提升我市金融业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实现“十二五”战略目标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现就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创新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紧紧抓住广东建设“金融强省”的战略机遇,以建设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产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三个适宜”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期末,金融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5%和11%;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年均增长15%,本外币贷款年均增长17%;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0家,IPO及增发、配股累计募集资金达到500亿元,实现打造资本市场“中山板块”的目标;保险费收入年均增长15%,保险深度提高到5%,保险密度达到5660元/人。通过五年的努力,将我市建成金融创新活跃、金融体系完善、金融功能强大的经济区域。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村(社区)延伸服务网点,逐步形成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互补性较强的,与农村(社区)金融服务需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支持小榄创建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示范区和农村支付体系示范区;加快小榄村镇银行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组建农业风险互助协会,探索建立以互助合作为基础、商业再保险为补充、财政支持为后盾的农业保险制度,实现农业保险低成本、广覆盖、高效率、可持续发展;以通存通汇通兑同城化和信贷抵押登记同城化为突破口,推动珠中江金融服务同城化。
  (二)加快地方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增强地方金融机构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在2011年内完成中山农信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努力将中山农村商业银行打造成为产权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运行良好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发挥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主力军的作用;大力扶持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鼓励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我市多层次信用担保体系;大力发展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促进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企业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大力引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推动非银行金融业务的发展;整合地方金融资源,探索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增强地方对金融的调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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