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5年,我市的标准化总体水平处于全省的领先地位,主要目标如下:
--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落户中山的全国和广东省TC/SC/WG(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标准制订工作组)达10个;企事业单位参与制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少于150项,参与制订国际标准取得突破。
--企业的标准化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到2015年,我市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少于100家,并且“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在行业中发挥明显的示范辐射作用;二是我市产品每年获得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证不少于120项,到2015年,我市主要工业产品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三是我市产业集群实施联盟标准的成效进一步得到提升。
--标准化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得到提升。加强我市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镇(区)的建设,充分发挥示范企业、示范镇(区)的示范作用,提高标准化工作在促进产品质量提高,科技成果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以及促进企业竞争力和镇区综合实力提升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进程明显加快。在我市主要服务性行业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服务质量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做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建立和完善我市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体系。一是搭建我市技术标准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提供有关技术标准情报、培训和检验检测等信息查询服务;二是建立和完善与我市主要出口产品相对应的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与防范体系;三是建立标准化人才培育体系,全社会技术标准意识显著提升,形成全社会重视标准化的环境和风气。
三、工作措施
(一)以开展技术标准试点为主要工作方式,探索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符合中山市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工作推进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宏观管理和扶持激励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为桥梁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实施体系;同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标准研制与科技研发的协调发展,使两者既互为促进,又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二)鼓励和扶持我市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积极承担全国和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或标准制订工作组(WG)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在标准化活动中的主动权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