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加强特殊管理药品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督管理的通知

  五、请各分局将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总结,同调查表(见附件2、附件3)一并于2011年7月1日前报药品安全监管处。
  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药品批发企业,各分局将监督检查家数及家次、《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于2011年7月底前报送市场监管处。
  六、各分局将派驻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1)的驻厂监督员名单填写《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责任人报告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于2011年6月7日前报药品安全监管处,监管责任人发生变更的随时报送。
  各分局按要求确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批发企业的责任人,并填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督管理责任人表》(见附件5),于2011年6月7日前报送市场监管处,监管责任人发生变更的随时报送。

  附件:1.北京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参考名单
  2.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调查表(略)
  3.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违法违规情况调查表(略)
  4.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责任人报告表
  5.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督管理责任人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参考名单

  (一)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
  (二)       北京燕京制药厂
  (三)       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四)       北京协和康友制药有限公司
  (五)       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六)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七)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八)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九)       史达德药业(北京)有限公司

  附件4:
  特殊管理药品监管责任人报告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特殊管理

药品品种

 

监管责任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工作单位及部门

 

职务/职称

 

现分管工作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分局意见

 

(章)  

             年 月 日 

市局意见

安监处意见:

年  月 日 

领导意见:

                  (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二份,市、区县各留一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