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本市地方环保标准体系,积极发挥环保标准在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中的引导、调控作用。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大气、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和电磁辐射等排放控制标准,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郊区生态修复、生态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的建设,规范评价指标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进一步健全首都园林绿化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城市绿化建设中规划、养护和保养等基础性标准的研制和实施,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技术水平。
2、推动城市建设管理标准化,提升首都都市品质。
围绕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城市规划、旧城改造、建筑安全和住宅产业化等相关标准,打造高水准城市建筑。加大涉及城市热力、电力、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的研制和实施力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标准。
紧密结合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需求,加快研制和完善数字市政建设、网格化管理等领域的技术标准,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以垃圾处理关键技术、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城市环境建设与改善、市政市容管理绩效评价等领域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建设标准化水平。
围绕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交通快速通勤网络建设,优化公共交通布局,加快推进城市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和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加强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相关标准研制和实施。加大城市公共图形标识、停车系统基础设施等标准的推广实施力度,提升交通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围绕“智慧北京”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泛在、智能、可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平台建设的标准化,强化各类信息共享、智能监测和智能服务专项平台建设的标准化。加快制定完善无线网络、电视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推进三网融合。
围绕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重点历史建筑和旧城整体保护,建立高水平的旧城、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市政工程及地下空间建设标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标准化,提高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水平。
推进高水平、全方位的安全防范与应急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在治安管理、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保障、灾害预警预防、特种设备等领域的标准化水平,积极应对传统和非传统领域的安全隐患,确立首都在全国公共安全标准化领域的引领地位。完善首都公共安全标准体系,制定社会信息采集及管理标准,建立符合首都特色的基层应急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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