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江府[2011]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
2010年,在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市政府决定对2010年度江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新会区人民政府等18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创先争优,进一步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大跨越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工作力度,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制订倒逼方案倒逼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2011年度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的幸福侨乡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江门市2010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突出贡献奖:
新会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奖(2名):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台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