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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劳动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台山、开平和恩平市政府要制定当地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规划和具体办法,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每年把用工计划任务分解下达到当地镇(街道),建立工作责任制,落实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劳动力资源开发资金,把工业园用工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当地政府主要考核目标,确保园区企业用工。

  各级政府要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民就业激励扶持政策,逐年加大农民免费培训财政投入,大力实施智力扶贫工程,促进农民有组织、有计划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要充分利用政策性免费培训,调动各类培训机构积极性,大力开发劳动力资源,促进人力资源实现有效配置。

  (三)工业园用工优惠政策。

  1.实行工业园劳动保障行政事业“零收费”。对进入工业园的企业,3 年内免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动年审费、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就业证费等劳动保障行政性收费。

  2.免费提供劳动保障服务。工业园企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免收用人单位登记、招聘摊位、信息查询等服务收费。免费为求职者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对进入工业园就业的本省劳动力,免费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3.对工业园实行“五优先”服务。每年优先组织工业园企业到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聘毕业生;对进入工业园就业的优秀农民工,按规定优先办理入户;对本市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入工业园就业的员工,其子女报读智力扶贫技工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安排在工业园企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提升外来务工人员就业技能,稳定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对招用本省农村劳动力并组织免费培训的工业园企业,优先兑现政府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加强服务,改善用工就业环境。

  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人力资源市场要建立与工业园定向挂钩联系制度,根据工业园企业年度用工计划,优先为产业转移工业区组织输送劳动力,并利用“千企扶千村”就业工程政府服务平台,组织工业园企业与村结对,帮助解决企业用工急需,发挥我市劳务合作资源优势,及时为工业园组织输送紧缺劳动力。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以人为本,善待员工,进一步改善工业园用工就业环境,增强工业园就业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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