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字〔201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人民群众整体健康水平,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指导意见》(冀政〔2011〕43号)以及《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及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为指导,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树立健康也是生产力的新理念,培育健康文化,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健身行动,创建全民健康环境,打造健康型社会,以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切实发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让人民群众成为活动主体,形成人人注重健康、人人追求健康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把创建“健康城市”活动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紧紧围绕全民健康来开展,真正让全市人民身心受益。三是坚持立足实际、注重特色。从与广大群众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抓起,深入开展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充分体现群众意愿,体现地域特色。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推进。兼顾城乡人群的实际特点和不同需求,统筹安排实施,逐步缩小城乡健康差距,形成城乡联动、共促共进共享的居民健康发展格局。五是坚持开放创新、全面提高。加强国内、国际交流,引进先进的健康理念、健康行为模式,全面提高健康水平。
二、活动目标和主要指标
通过5年的努力,到2015年,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全市人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健康环境明显改善。主要指标为:
(一)健康环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