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11]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协调督促,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贤谋(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曾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勉勉(市监察局副局长)、封海英(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陈兴初(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国华(市物价局副局长)、黄松茂(市工商局副局长)、林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石坚(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吴小健(市纪委纠风室副主任)、唐珠兰(市卫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