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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机制的通知
(建计函〔2011〕717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市容(城管)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铜陵市水务局:

  为构建服务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项目管理的统一平台,我厅开发了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于2011年2月份正式启用。系统运行4个月以来,各地实际应用情况极不平衡,为尽快发挥系统的功能作用,现就建立该系统应用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系统应用的重要意义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系统是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重点项目管理的重要平台,也是今后定期收集全省城建统计信息的重要抓手,该系统可实现重点项目从前期筹划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对实现城建投资的统计汇总和招商服务项目的筛选提取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系统运行管理部门,落实专门的系统应用人员,定期更新补充系统内容,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作用。

  二、完善系统应用的工作机制

  1.建立系统应用管理队伍。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明确系统应用的责任科室和人员,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我厅(样表见附件),系统应用人员原则上三年之内不得变动。如确需变动,变动后人员信息需在一个月内上报我厅备案。

  2.建立人员培训机制。我厅将不定期以举办培训班、现场交流会等形式,进行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系统应用能力。

  3.建立通报机制。我厅将根据各市系统应用情况,实行阶段考核,定期通报。

  三、时间要求

  1.为推进系统的全面应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8月25日之前,将2011年投资计划和前期招商项目录入完毕,包括项目立项、可研的编制与批复、项目进展、开工建设、资金到位、进度及竣工等内容,9月份我厅将组织一次抽查,对应用情况予以通报。

  2.每季度末(20日-30日)应用人员须做好系统使用的维护管理与信息录入、更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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