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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推进城镇房屋征收项目信息公开。加大房地产开发、城市棚户区改造等征收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推行规划方案图、小区鸟瞰图、回迁楼单体效果图、回迁楼建设平面图和回迁安置公示板“四图一板”公开制度。

  3.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推进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督促22个设市城市在规定时限内,制定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将房价稳定在合理水平内。督促合肥等市制定公布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差别化信贷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商品房明码标价、预售资金监管和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切实规范市场行为。

  4.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通过社会公示、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完善信访来访、厅长信箱、网情反映办理工作制度,构建基层民意和社会关切热点问题的网情舆情的收集、反应机制,加大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切实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深化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适应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督促各地在当地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年度建设计划、开工项目、竣工项目等信息,并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公布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加强社区、街道和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管理,建立“三级审核、两榜公示”工作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深化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因公出国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不断推进三项经费支出公开,促进年度三项经费支出只减不增。执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推动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真实、即时、完整。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编制和发布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丰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积极探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对优质工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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