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行政权力公开。结合厅机关ISO9000内审和管理评审,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行政权力管理事项、依据、内容、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措施、相对人权利等内容,行政职权目录除涉密外全部向社会公开。加快网上行政审批系统项目建设,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五)深化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专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网站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公开专栏等公开载体作用,为社会公众获取信息提供服务。
(六)深化基层办事公开。指导和监督供水、供气、供热、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单位将办事项目、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及服务热线、岗位规范、工作纪律、监督渠道等对外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办事大厅、档案馆、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多种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加强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推进城市供水、燃气、物业管理等六个行业的文明创建,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
(七)深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推进厅机关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办法》的要求,坚持一个窗口进出、一个声音对外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完善首席代表制,推动行政审批第三次提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清理厅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研究制定厅行政审批权委托实施的管理办法,形成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及时修订行政审批“八公开”事项,经审查后公布。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年度清理和公告制度。
(八)深化政务公开指导。加强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适时举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广泛开展交流、学习、总结。针对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