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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河源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度河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1年度河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及《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6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以解决我市中等偏低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为目的,紧紧围绕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重点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突出抓好一批重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推进工作,确保完成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建设总体计划
  根据省下达我市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我市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量为546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558套,廉租住房545套,经济适用住房64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4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997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8户。
  我市将上述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市、县区两级要完成2011年任务,至少应开工14个项目(市本级2个,县区12个),年度计划投资约9.5亿元,约需新增用地7万平方米。此外,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任务预计比2011年任务仍将增加,应提前筹划及落实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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