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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的意见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的意见


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教育局:
  2011年春季学期起,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上林、马山、隆安三个县实施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为三个县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学生免费提供营养午餐,并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南宁市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自2011年5月3日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受益学生达134007人,涉及上林、马山、隆安三县33个乡镇,855所学校(含教学点)。其中,小学801所(含教学点),学生91461人;初中54所,学生42546人。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的实施是改善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身体状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既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也有利于控辍保学、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该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学生及家长的拥护和充分肯定,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制订好本县的实施方案
  实施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事关贫困县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既涉及到三个贫困县所有乡镇和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公办学校,学校多、学生多,影响面大,社会的关注度非常高,各县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县的实际,认真制订本县实施方案,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报南宁市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学校要根据本县的实施方案制订实施办法,报县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学校作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直接承担者,要切实地负起责任,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享受到免费营养午餐。
  二、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
  实施此项工作涉及到教育、财政、食品药品、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需要各部门加强协调,齐抓共管。为全力推进贫困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试点工作,切实把市委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做好,各县教育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围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与支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全力把该项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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