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经南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人民政府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南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通过开展南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查清十年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和谐社会,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普查各项任务,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1、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人口普查办公室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人口普查工作任务。
2、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需提请市领导审批的有关普查处理事项;协调南宁市辖区内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全市人口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检查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对人口普查工作的责任制,确保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面完成。
3、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组建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制定全市普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普查文件、宣传资料、培训资料的印制;组织协调县、区、开发区开展数据审核评估及数据处理工作、普查资料的管理和开发应用,建立普查数据库;向社会公报主要普查数据,向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人口普查工作成果;抽调业务骨干到市人口普查办具体负责相关的业务工作。
4、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广告、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动员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好普查工作。督促有关新闻部门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能特点,完成有关人口普查的其他工作。选派1名正科级干部担任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