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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统计局开展“以案严纪,廉政勤政促发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对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领导,成立南宁市统计局“以案严纪,廉政勤政促发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小萍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锦扬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成 员:张 彬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文三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 妮 党组成员、机关党总支书记

  蒋爱国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办公室人员组成为:

  主 任:韦 妮(兼)

  副主任:关业宣 办公室主任

  成 员:韦贤珍 法规科副科长

  李鸿宽 办公室副主任

  余文豪 办公室秘书

  三、教育对象

  全局党员、干部,重点是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尤其是局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人事、财务、非行政审批等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

  四、活动时间及内容

  本次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时间集中为8月上旬至9月中旬。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讨论阶段(8月7日至8月1 5目)

  活动要求

  1、成立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活动的开展。认真制定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开好动员会。

  2、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节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关于《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法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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