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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大力推进高校科技创新。
  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向纵深发展,把“产学研”作为高校绩效评价和教育拨款的重要依据。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改进和完善科研水平、项目评价体系,通过技术入股、重奖、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激励创新机制,建立高校技术市场,促进成果转化。

  专栏4 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工程
  4―6所市属高校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行列,建成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9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个,国家级重点学科42个、市级重点学科180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6个、部市级重点实验室120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市级人文科学研究基地45个。
  实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建成市级本科特色专业点240个、高职高专重点专业120个,国家级精品课程90门,市级精品课程500门、市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20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65个。
  建设10个重点学科群、100个特色专业群、100个核心课程群。
  (四)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1.完善继续教育政策。
  建立社会教育资源开放制度和政府跨部门的继续教育协调机制,统筹指导继续教育发展。将继续教育纳入区县(自治县)、行业总体发展规划,推动政府、行业、企业对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积极倡导在全社会树立终生学习理念,鼓励个人多样形式接受继续教育。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相互沟通和衔接、课程和学分互认的机制和标准,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自学考试环境。建立非学历教育学习成绩鉴定制度,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职教育弹性学习制度、个人学分银行和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积极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
  2.发展继续教育机构。
  办好继续教育机构,大力发展成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以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重庆开放大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推动区县(自治县)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提高转户进城农民、三峡移民、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帮助转户进城农民转化为真正的城镇居民。鼓励各类学习型组织发展,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
  3.建设继续教育平台。
  以卫星电视、互联网为载体,联合高校、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建设资源开放、共享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服务继续教育的函授站点、非学历教育考试基地、农民工培训基地和社区教育指导站。

  专栏5 继续教育推进建设工程
  建设20个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培训基地,15个市级继续教育示范区县,400个市级示范性社区继续教育指导站,200所合格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50个高等学校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150个函授站点,组建重庆开放大学。
  进一步完善和改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相互沟通和衔接、课程和学分互认的机制和标准,打造一批非学历教育考试基地,引进1―5个具有国际水平的考试项目和10―20个国内考试项目。
  (五)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纳入到整个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体现在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中,融入到教材和教学活动中。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德才兼备、文理兼容、知行合一。构建大中小幼衔接的德育体系,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唱读讲传”活动、“学农学工学军”活动、“阳光体育”运动和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特色教育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载体和平台。大力推广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实施“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运用,鼓励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自主学习、自主探究。加大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力度。建立推动素质教育考核标准体系,加强督导和评价,并将结果体现在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和教师工作绩效考核中。积极鼓励、支持各类学校大胆探索试验,创新品牌。
  2.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定期发布重庆市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规模信息,开展专业和学科满意度评价,并将其作为优化专业和学科结构的参考依据。对设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色鲜明的专业和学科予以积极支持。对布点较多、培养规模较大、就业趋势欠佳的专业要调减招生计划,对连续3年或累计5年供需比超过5∶1的专业限制或停止招生。推动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教育、产业部门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提供人才需求的规模、结构、规格等信息。探索建立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机制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把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与高校专业和学科设置、招生计划“硬挂钩”。定期发布专业排序、学科布点信息。引导学校动态调整专业、学科设置及人才培养规模。
  3.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通过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为今后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人生最初的素质基础。完成义务阶段教育的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高尚的审美情趣与基本审美能力,掌握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社会常识和基本生活、学习及实践技能,为进入高中阶段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高中阶段,通过人文和社会科学教育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以及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通过发展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探索普职融合的教育模式,帮助学生成功地向大学和职业生涯过渡。大学阶段,通过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公共必修课程和自主选修课程的有机结合,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夯实专业知识基础,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促进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强化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训练,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高级专门人才。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拓宽就业渠道,提高适应性与竞争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通过实施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提供创业扶持和创业技能培训指导与服务、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
  4.建立教育质量标准。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在全社会宣传和推广素质教育理念,加强人才成长规律的研究。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把思想道德素质水平作为首要标准,把身心健康素质作为关键指标,把能力发展作为核心要求。把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作为衡量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标准,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作为衡量高校办学质量的核心标准,形成科学系统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管、办、评”分离机制,加强评估机构建设。建立“自我分析、他方评估、多方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质量监管体系。探索建立 “教育质量评价师”标准,探索“教育质量评价师”专业证书认证工作。引导各级政府和学校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实施教育重大工程项目要与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紧密结合。
  (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订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定期组织推选教书育人楷模,每3年评选一次感动重庆“十佳”教师,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2.注重农村和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别是艺体类教师免费培训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和城乡教师交流互动成长计划,并向“两翼”地区教师倾斜。大力争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名额。
  制订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幼儿师范专业政策,适度扩大全市本专科幼儿师范专业招生规模。形成中等幼儿师范、专科、本科、研究生结构相互衔接,层次合理的幼儿教育师资培养结构。鼓励热爱幼儿教育且有职业潜质的师范类院校在校生转入幼儿师范专业学习。探索五年制专科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和本科层次幼儿教师培养模式,探索幼儿园聘用中小学富余转岗教师的途径。
  3.改进师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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