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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对立志终身从教的优秀学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和教学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提升学历层次,实行免试推荐、破格录取。完善“3+1”师范生培养模式,探索“4+1”和“4+2”中学教师培养模式,切实加强教育实践环节,探索农村学校“全科教师”培养模式。探索构建教育科学、教育技术、教育艺术“三位一体”的教师培养培训课程体系。
  4.实施教师全员培训。
  制订各类学校教师专业发展目标体系,积极争取“国培计划”项目支持,实施并不断完善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采取短期集中、脱产研修、远程教育、校本研修和访学研修等形式开展教师培训,并与教师考核、职级晋升挂钩。通过适当增加编制等形式,为教师脱产研修提供条件。通过挂职锻炼、驻厂研修、下厂实习等方式,建立定期实践锻炼机制,加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探索聘任大型企业、科研院所具有教学能力的专业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制度,加强特聘、特岗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5.培养一批教育名家名师。
  通过高薪聘请、积极引进、海外研修、在职深造、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和名师工作室等方式,培育未来教育家。完善奖惩机制,大力培养一批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名家,重点培养富有潜质的青年教师和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依托国家、市级教学名师,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和创新团队。引进一批国家“千人计划”、“两江学者奖励计划”、“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学科领军人物和大师级人才。加大中小学校长培训力度,培育一批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校长。
  6.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进一步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进一步改善高山、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休假疗养等社会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以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通过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鼓励城市退休的骨干、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专栏6 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工程
  根据需求和入职标准,增加普通高中学校教师,中等、高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免费培训农村教师6万名,培训中小学及幼儿园骨干教师6000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300名,巴渝教育名家培训对象60名,骨干校长600名,培训中职“双师型”教师1000名;选派500名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内研修培训,400名中青年教师参加海外研修培训,建成重庆名师工作室10个,职教师资企业实践教育基地20个。评聘“巴渝学者特聘教授”60名,集聚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80名,长江学者人选30名,国家教学名师10名。
  (七)加强教育改革试验和制度创新。
  1.大力推进教育改革试验。
  精心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创新职业教育“园校互动”办学模式、创新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产学研”合作模式、改革教育督导评估体制机制、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机制、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制订普通高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7大试点项目,积极实施高校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农村学校“全科教师”培养模式、“综合高中”试验学校建设、实施高校集团化办学模式、聘任大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具有教学能力的专业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技能型人才“半工半读”培养、“产学研”一体化模式、闲置学校教育资源开放利用、本科层次幼儿教师培养模式、乡镇学校学生流动校车、大力推广义务教育教材循环使用等市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统筹制订试点方案、统筹推进试点实施、统筹进行督促检查、统筹开展宣传推广,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推进教育改革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果,构建起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2.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完善现代中小学制度。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健全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代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鼓励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探索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快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探索高端技能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制度。建立和完善“双证书”制度和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
  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倡导现代大学精神,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改变高校行政化倾向。把制订并完善高校章程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促进高校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立高校年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接受社会和专业机构的评价和监督。
  3.建立教育家办学机制。
  培养一批热爱教育事业、精通教育规律、理论素养深厚、一线经验丰富的教育家。探索试行面向市内外、海内外公开招聘和校内民主选举各类学校校长的办法,让真正懂教育的人办教育。积极使用一批有前途、有能力的学校管理人才。选聘一批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育工作者担任校长。探索资深优秀校长长期或终身执教制度。
  4.改革考试招生制度。
  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制度。合理确定学校就近招生范围和招生人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学有其位,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公平。初中学生学业水平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将结果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改革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取消普通高中“联招”考试,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分层次、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完善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注册入学制度。
  改革高校本专科层次考试招生制度。以普通高考成绩为基准,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职技能水平认证)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实行分类分层次考试、多元择优录取。对表现优异的高中学生,试点推荐录取。对在工作实践中具有特殊才能和特殊贡献的人才,试点破格录取。探索实施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和英语听说计算机标准化考试。探索高职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职业素养测评结果作为录取主要依据的试验。成人高等学校试行统一考试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改革研究生入学选拔考试制度。积极推进以初试、复试和推荐免试为重点的招生措施。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为基础的申请与考核机制。吸引、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建立产学研联盟机制。
  探索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促进特色优势学科专业与特色优势产业对接,将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深度融入产业链。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走“产学研”结合的办学道路,与行业企业共同创办科技园和教育服务产业,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建立科研数据与成果的共享机制,完善科技合作和联合攻关机制。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科技资源进驻,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和研发中心,形成多种形式的产教和科教联合体,更好地为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6.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设置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建立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教育督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创新督导模式和方法,建立督学委派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构建片区、区县(自治县)和学校督导网络体系。建立委托评估、片区督导、结果通报、限期整改、考核奖惩和督导问责等制度,突出教育督导的开放性、专业性和实效性。改进和完善市、区县两级政府督学聘用办法,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立督学资格、职级和培训制度,开展督导人员全员培训,促进督学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县、教育先进区县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留守儿童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及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以基础教育为重点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开展教育民生专项督导。
  (八)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1.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建立双边、多边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平台。鼓励有实力的重庆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教育及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和实训项目,开展学校间课程合作、学分互认、联合培养等;增加学生在校期间赴国外学习进修、见习实习的机会;选派骨干校长和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学习、培训。做好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引导和监管,培养一批具有世界眼光的国际化人才。
  2.引进优质海外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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