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沧政字〔2011〕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推动沧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沧州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体育强市、武术名城建设进程,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冀政〔2011〕60号)精神,结合我市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体育名市、武术名城的要求,拓展思路,丰富内容,创新载体,突出特色,加快构建和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丰富市民文体生活,切实提高广大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和构建和谐沧州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逐步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体育人口不断增加,全市人民身体素质显著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明显提高。到2015年,体育人口数达到总人口的35%以上。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市民普遍的生活方式。倡导每人每周体育锻炼不少于3次,每次体育运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市民体质明显提高。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5%以上,优秀率为3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