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深入宣传,广泛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健身方法,积极施行《国民体质监测标准》、《普通人群锻炼标准》、群众体质现状调查等相关办法,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体育锻炼标准、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坚持开展日常体质测定工作,充实完善体质监测数据库,充分发挥科研理论效能,针对不同人群体质现状,开据运动处方,科学制定健身计划,加强科学健身指导与服务,逐步提高广大市民健身质量和健康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蓬勃发展。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健身市场规范有序,市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精良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三个环节”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社会化、生活化。健身活动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活动新形式和新方法,不断提高群体活动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传承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要大力开展和广泛参与青少年体育、职工体育、农民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以及行业体育赛事和活动,利用“全民健身日”、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农闲季节,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打造特色浓郁、喜闻乐见、感召力强、影响力大的活动品牌,真正做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比赛,阶段有高潮,常年不断线”,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加快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即建设好群众身边健身场地,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各县(市、区)要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特别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加强体育场地设施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公园、广场、河湖沿岸等各种资源,开展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示范街,健康布道等建设,投建一批集便民、利民、惠民为一体的各类全民健身工程;加强各单位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功能,应当根据其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一是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吸纳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等授予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培养年富力强,多技能型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其传、帮、带的骨干带头作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与文明办、民政、共青团、教育、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制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在项目推广、活动组织、信息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参加省和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认证工作,对高危险性项目的体育健身指导人员要加强严格的管理。二是充分发挥市、县(区)、街道(乡镇)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市和县(市、区)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和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的作用,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