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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  员:杨洪榜  市财政局局长
  董之山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文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秦 琨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赵重阳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杨凤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淑静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玉琪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税务局。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财政局:负责按经费审批程序,提供开展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所需经费保障;提供评估标准房价格所需的2010年3月前住宅、商铺等房产契税交易信息及地税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2.国土局:负责提供基准地价图(商业、住宅、工业)、基准地价成果表(商业、住宅、工业)、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商业、住宅、工业)、宗地地价影响因素指标说明表(商业、住宅、工业)。
  3.住建局:负责提供市区各小区分布地图、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建设工程费用、房产经济耐用年限和残值率、各类房产间接费用比率、房产交易影响房产价值因素修订系数以及各小区或楼房登记名称、建筑结构、建成年代信息。
  4.规划局:负责提供各级各类土地平均容积率指标值的信息资料及地税部门所需的其他资 料。
  5.物价局:根据当地不同地段位置,市场价格情况认定片区平均单价,设立调整系数,并定期对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协助价格争议的处理。
  6.统计局:负责提供房地产交易等方面的统计资料。
  7.地税局:负责制定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我市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成立具体工作实施小组
  成立由张玉琪副局长任组长,沈克非副调研员任副组长,王宝莹、刘建军、李淑通、张英辉、王建芳、孙连栋、李国旺、陈静、徐洪涛为成员的具体工作实施小组。主要职责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进度安排、做好政策及技术指导、人员设备配置、经费支出,指导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实施。
  各科室职责:税政一科负责本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流转税税收政策指导。税政二科负责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涉及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指导。税政三科负责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涉及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包括基础理论的调研,聘请专家,采集、录入存量房申报评估软件所需数据信息,评估测算与分析,计税价格评估软件的运行推广。征管科负责房产交易大厅契税窗口纳税服务工作;以政府综合治税信息平台为依托,加强涉税信息采集,拓宽信息采集渠道;组织实施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房地产交易环节发票管理规定的具体贯彻落实。法规督察内审科负责相关税收法制培训和宣传;建立和完善相关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好税务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争议协调处理、大案审理和其他法制工作;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备查工作。计划统计科负责试点工作中相关税收分析工作;税收票款安全的管理。财装科负责提供经费保障,以及大宗设备的采购。信息中心负责硬件的配备、调试和维护;软件的环境搭建和系统的安装;软件的安全性测试等相关事宜;与省地税局信息中心等部门联系,解决计税核定和评估工作中遇到的相关信息化问题;参与完成软件的本地化改造、系统测试、后期维护、软件升级、后台数据提取等相关工作。办公室负责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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