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文化活动项目。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居委会)都建有固定的文化活动场所,各种群众文化活动普及到每一个乡镇(街道)、每个村(居委会)。创作健康教育剧目,定期举办农民秧歌大赛、社区居民歌咏大赛、大学生和中学生街舞、健身操比赛、国标标准大赛和交谊舞大赛等活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负责)
22、民间组织健康促进项目。以现有的各种类舞蹈、歌唱等群众健身团体为依托,发展一批新的有益健康的疾病康复类社团、健身中心、俱乐部等民间组织,全市民间健康、文体活动组织覆盖更多人口。(市文广新局、体育局负责)
(六)健康环境工程
23、碧水蓝天项目。以我市节能减排、企业治污减排、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绿化攻坚行动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扩大绿化面积,改善我市城乡大气、水环境质量,使环境、绿化等主要指标达到环保目标要求。地表水国控、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或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积极推广利用天然气等清洁和准清洁能源技术,对燃煤锅炉进行改造;大力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和普及,燃气普及率达到99%以上,管道燃气使用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负责)
24、厕所改造项目。农村大力推行“三格式”、“双瓮式”、“沼气池式”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市爱卫办负责)
25、除害灭病项目。全市城乡每年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卫生整治和“消杀”行动,积极开展城乡除四害工作,将蚊、蝇、鼠、蟑螂等虫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和虫媒疾病的发生。农村要实行垃圾“户清、村集、乡运、县处理”的模式。(市爱卫办、市城管局负责)
四、方法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4月-6月):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出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1年7月-2012年12月):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实施创建“健康城市”活动,2012年12月底前,六大工程、25个重点项目实现阶段性目标。推选出一批样板项目、精品项目、特色项目,发挥示范作用。
第三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深化成果。巩固和深化前面阶段活动成果,推广先进创建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此项工作持续向更深层次迈进,实现五年活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