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测频次,严厉查处违法添加药物、生产原料与配方原料不一致、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出厂产品未批批检验、经销盗号冒号保健食品、制售假劣保健食品、标注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要认真落实我省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功能声称评价和保健食品原料技术规范等制度,推进保健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六)强化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综合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和检测方法,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质监部门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和标签标识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和虚假标识标注的行为。工商部门要严格食品添加剂流通销售的管理,打击违法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改革职能尚未划转的由卫生部门负责)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专人专柜保存、使用记录等项管理制度。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
(七)加强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综合治理。工业和信息化、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以平泉植物蛋白饮料、食用菌,兴隆山楂、蜜饯,围场淀粉及淀粉制品及其它地方特色食品产业为重点,加大地方特色食品和生产集中区域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密对企业进厂原料、生产过程和产品流向监控,及时摸排和诊断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淘汰布局不合理、技术落后的产能。同时,相关县区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为企业创造必要的改造提升、整合重组条件和发展环境,使企业逐渐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从根本上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建设,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一)提高食品行业自律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培训,建立完善乳制品企业诚信体系,开展食品工业诚信信息征集、披露和沟通机制研究,依据评价准则开展诚信评价和评级,研究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企业在信贷、税收、开业、许可、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积极开展诚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各食品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