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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四、组织保障

  1.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好党委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党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社会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责任体系,规范工作制度。

  2.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到2015年,城乡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0%。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经费、人员等方面的分开,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和政策,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探索建立社会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民间资本更多地投入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推进社会事业快速发展。

  3.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积极开展社会体制创新综合试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强镇扩权”和“区镇合一”改革。组织实施“六大行动计划”(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人口服务管理、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固本强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信息网络综合管理),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操作方案。积极推广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运行机制灵活的基层政府管理架构,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探索管办分离的实现形式。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服务外包,凡是社会组织和企业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原则上不再成立新的事业单位。

  4.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群众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性工作,要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将其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积极宣传、动员和组织群众,谋划发展思路要顺应群众期盼,查找发展问题要倾听群众意见,改进发展措施要集聚群众智慧,切实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健全完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健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拓展和延伸群众工作平台,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群众工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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