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康教育进医院项目。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医疗救治的基础上,要有针对性地为患者开具健康处方,对患者进行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引导活动。医学专家面向社会举办健康知识、卫生救护讲座,提高目标人群对疾病的预防、控制能力。2011年12月全面推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健康教育进社区项目。各级社区基层组织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组织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举行讲座。居民居住区设立健康教育橱窗,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内容。组织居民参加社区举办的健康知识竞赛、健康文体活动等。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媒体健康宣传项目。在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开设“健康城市”活动专栏,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每周一期;在张家口电视台播放健康知识公益广告片,每周开办一次健康知识大讲座;以公共交通工具为载体,努力宣传健康知识;在网站上开设“就医指南”、“健康讲坛”等专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宣传活动,扩大健康教育引导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禁烟、控烟项目。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干预活动,卫生系统率先禁烟,从在校生和青少年抓起,通过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广大烟民禁烟、控烟自律意识;大力实施“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餐馆”、“无烟家庭”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人群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逐年递减。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妇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 健康服务工程
1.居民健康信息管理项目。为社区居民每人建立一份电子健康档案、定期组织体检。到2015年为全部居民建立起健康档案。每年对全市居民的健康现状进行抽样调查,科学分析和全面掌握健康现状。自2011年10月开始,连续调查五年,每年年底前完成调查。调查数据录入微机数据库,撰写和发布辖区居民健康状况报告。进一步强化政府卫生监管,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规范化运行,实现科学化管理,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制定居民慢性病报销办法,引导居民到社区看病就医。实现“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双向转诊模式。全面完成县级医院建设任务,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启动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建立完善医疗紧急救援体系,加强县级医院的紧急救援服务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3.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项目。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通过对口支援、定向培养、转岗培训、在职教育、社会招聘等多种途径力争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慢性病干预项目。组织开展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干预措施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职业相关疾病防治项目。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培训,做好有毒有害岗位工人的体检和健康培训工作。2011年职工健康体检率达到60%、建档率达到60%,逐步提高,每年增加5%,到2015年达到80%。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6.精神卫生项目。针对不同年龄、不同人群、不同职业、不同环境,充分发挥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专业优势,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传播心理卫生知识,引导及时心理咨询,实施早期干预策略,消除焦虑、抑郁、悲伤、恐惧、恼怒和成瘾等异常心理行为,引导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加快精神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培养,加快建设功能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7.开通“12320”公益电话项目。面向社会公众开通“12320”公益电话,以便及时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集中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服务、宣传重大疾病防治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提供医疗资源咨询、保健康复咨询、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向公众传播健康防病知识。解答公众的各种健康问题,引导公众的健康行为,帮助人们建立科学的健康防病意识。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三)健康饮食工程
1.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项目。对所有食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相对集中食品加工小作坊、销售企业、餐饮(集体食堂)单位、仓储场所进行全面集中彻底清查,严厉查处和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五个一批”,即关闭取缔一批、停产整顿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派监督员入驻企业监控一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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