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8〕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八年六月十一日
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编制原则
1.4 适用范围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情况
2.2 社会经济情况
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3 危险区、安全区划分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4.2 职责和分工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
5.2 实时监测
5.3 通信
5.4 预报预警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2 转移安置纪律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人员组织
7.2 抢险救灾工作内容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8.2 宣传教育及演练
8.3 防汛纪律
8.4 防汛值班制度
8.5 落实责任制度
9 其他事项
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河流分布图 (略)
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杜绝群死群伤,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区、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 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1.4.1 根据我县山洪灾害防治的特点和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山洪灾害,一旦发生险情,可申请启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