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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2.3.2  分析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
  山洪灾害与其他自然灾害一样,其致灾因素具有自然和经济社会的双重性,具体表现为它的形成与发展受降雨量及降雨强度、地形地质及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
  山洪灾害的成因:
  (1)特殊地质地貌条件;(2)人类生产生活、工程建设活动;(3)动力条件,主要是大气降水,滑坡活动及受河水冲刷的影响;(4)古滑坡体的复活等。
  山洪灾害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突发性强,预测预报难度大;(2)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3)季节性强,频率高;(4)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5)范围集中,灾后恢复困难。我县山洪灾害主要是强降雨引发洪水暴涨。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县人民政府对山洪灾害的防御工作非常重视,对易发地带作了相应应急办法。
  2.4.2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县目前的防灾工程措施大多数是80 年代以前修建的,现在已经逐渐老化,一些山洪沟、泥石流沟已经淤塞;政府投入资金对部分河道修建了防洪堤,我县小(一)水库二座小(二)型水库三座,对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达到了二类水库标准,目前各水库运行正常。

3、危害区、安全区的划分


  (一)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
  (二)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各乡(镇)应根据本辖区实际,在充分掌握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类型及其程度和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和安全区。
  (三)根据我县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确定危害区为:桑江河、和平河、平等河、三门河,江底、泗水、和平、龙胜镇、平等、瓢里、乐江,上述村镇路段及流域沿河两岸遇特殊情况有产生滑坡或被淹的状况。其他乡(镇)及村屯为安全区。
  (四)乡(镇)应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4、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指挥机构
  4.1.1  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指挥长由县政府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政府办、人武部、发改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气象局、水文站、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县教育局、经贸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电业公司、粮食局、民爆公司、供销社、石油公司、畜牧兽医局、电信局、县财产保险公司、广电局、环保局、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县水利局。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 个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4.1.2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设立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与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合为一套班子,乡(镇)主管领导任指挥长,其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指挥部内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2 至3 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 人)。每个乡(镇)都要落实负责雨量、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并做好信息收集、记录和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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