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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开展“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绿城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首府南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化“科学发展先锋行”活动,以“打造推进科学发展战斗堡垒、建设推进科学发展时代先锋”为主线,以“绿城党旗红先锋促发展”为总载体,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结合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从本企业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和“项目建设年”、“服务企业年”、“党组织服务年”活动成果,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抢抓重大机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四个年”活动、打好“五场攻坚战”,在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践中争当推动科学发展的先锋。
  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创先争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维护稳定第一防线作用,坚持深入基层, 体察民情、倾听民声、收集民意,及时了解掌握群众思想动态,主动排查各种矛盾纠纷,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维护稳定;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勇作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
  在服务人民群众上创先争优。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群众意愿,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敢为服务人民群众的模范。
  在加强基层组织上创先争优。紧紧围绕扩大组织覆盖、激发组织活力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优化组织设置,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发挥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争作加强基层组织的标兵。
  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创先争优。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紧紧围绕完成产值、产量、销售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通过活动,为进一步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各项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为南宁市经济社会的平稳和谐发展,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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