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亮明身份,公开承诺。组织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亮明身份,科学定“诺”。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本企业科学发展的大局,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公开承“诺”。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扎实践“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先争优活动。
(二)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指导的要求,充分借助党建示范点、便民服务站、党员服务中心(站)、群众工作部(站、室)、“民情连线”、党员先锋岗等有效平台,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多渠道探索和搭建新平台,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供重要抓手。
(三)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扎实推进党建示范点建设,培养、树立一批“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党员的先进典型,扩大典型影响力。市属国有企业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着力营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你追我赶、百花齐放、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四)上下联动,民主评议。要把搞好自我评价、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有机结合起来。每一个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评议的重点内容,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
在2012年“七一”前,对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市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全市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专项表彰2010-2012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党委(党组)。
六、加强“绿城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深入开展“绿城党旗红 先锋促发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关系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确定。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负责本企业本部门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的工作机制。成立南宁市国有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委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小组成员要建立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本企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书记要亲自抓。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