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阿行署发〔2011〕13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单位: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已经2011年行署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县(市)、本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
行署专员 穆铁礼甫·哈斯木
责任范围:对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行署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中央
《规划》)等文件、规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及2011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重点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地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领导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地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推动全地区反腐倡廉建设和监察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负责对行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视重大案件的查处。
3、负责落实全地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抓好行署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行署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对违纪问题,及时向地委报告。
4、抓好全地区政府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好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解决公共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法治理土地和房屋征收征用中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