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抓好《
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和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行业纠风专项治理成果巩固情况,研究解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网上集中采购制度。
6、负责全地区社会稳定和政法纪律的监督工作,主要是抓好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工作。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和行署各部门领导班子抓稳定责任的落实。
7、负责监督检查民族工作和宗教管理工作中有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情况。
8、负责监督检查救灾、救济、灾后重建等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9、负责监督检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实情况以及土地市场规范和管理方面工作。
10、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协办单位:地区旅游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广播电视局、档案局、地震局、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民政局、公安局(边防局、消防局)、国家安全局、信访局、民宗委(语委会)、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残联、老龄委
协办领导:吾买尔江·乃买提、马水、吐尔洪·阿不都热合曼、王新苏、谷丽萍、田瑞莲、陈绍萍、王珂、赵庆贺、宁为民、吐尔洪·吾守尔、阿不都沙拉木·尼亚孜、俱伟、张晓岚、艾买尔江·阿吾提、包尔汉·买买提、张新卫、彭友高、马建新
行署副专员 马义林
责任范围:对全地区安全生产、科技、油区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人防、通讯等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中央
《规划》等文件、规定和十七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及2011年地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