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徐州市委办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委办[2011]59号 2011年7月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苏办发[2011]15号)精神,切实加强以“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思想政治素质强、科学发展能力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全面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为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徐州提供有力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农村“新三通”(行政村通光缆,自然村通宽带、通有线电视)基本实现全覆盖,有1527个村建成高标准的综合服务中心,“双强”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达到67.1%,村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对照省委、省政府“四有一责”建设目标要求,我市仍有较大差距。村级集体经济仍然薄弱,村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任务仍然繁重,农村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双强”带头人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加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新形势下“三农”工作和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强基惠民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重大意义,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力推进。
二、科学确定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主题,突出重点、弱点和难点,创新思路、机制和办法,落实责任、措施和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基层党组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为农服务的水平大幅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在苏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省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到2012年、2015年全市村级“四有一责”建设的主要目标是:(1)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到2012年,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村级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一般应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15年,一般应达到15万元以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村平年均增长10%以上。(2)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到2012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条件的村可适当扩大建筑面积,都能具备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卫生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生活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和村民文体活动场所等功能配置;到2015年,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更加完善,城乡统筹的为民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农民享受到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3)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到2012年,农村“新三通”覆盖面明显提高,全市45%的村要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村建设开通网站,50%以上的村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到2015年,农村“新三通”全面覆盖,村级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信息化对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充分体现。(4)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到2012年,“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比例达到80%左右;到2015年,力争全市村党组织带头人都能成为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5)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通过加强村党组织建设,明确并落实村党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责任,使村党组织成为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