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商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主管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1〕3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1年5月27日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精神和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区商务“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自治区商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 夫 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张 秀 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郭向东 商务厅办公室主任
焦克俭 商务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处长
蔡永宁 商务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 军 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处长
刘思国 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处长
陈志伟 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处长
陈生荣 商务厅对外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处处长
蒋莉莉 商务厅机电与科技产业处副处长
程阳春 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与国际援助处副处长
刘 慧 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与投资促进处处长
孟宪栋 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主任
王 玲 自治区纪委派驻商务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葛 晖 商务厅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