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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生态市建设规划中期实施方案(2011―2020年)》的通知


  (七)环境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实现城乡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改善,为科学发展提供动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一是实施大气环境治理工程。制定并实施《邯郸市大气环境达标规划》,以控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工业粉尘排放为重点,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建设施工扬尘;继续狠抓“三无街道”建设;重点开展火电行业和机动车氮氧化物防治,减少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主城区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稳定保持在320天以上。二是实施水环境治理工程。落实《河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控制COD、氨氮排放为重点,加强河流综合整治,继续在滏阳河、洺河等河流的跨界断面实行水质目标考核,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饮水安全。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引黄入邯、生态水网的防污治污。加大工业园区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力度,2013年之前,省确定的重点镇及万人以上的镇村都要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行,“十二五”末,新增日总处理能力61.5万吨的20个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三是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由点转线,向集中连片整治推进,逐步扩大治理成果,加快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环境公共产品向农村覆盖、城市环境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2013年,省目标责任状确定的县都要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体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四是实施环境保护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建立污染监控体系,完成市级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到2015年,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全部建成投运,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准确、及时、高效、全面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网络。

  (八)生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主要是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保护、重大自然灾害防御、土壤安全保障和生态安全体系建设。一是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为载体,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保护和监管,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强化转基因生物的监管,开展外来有害物种防治,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在岳城水库上游建立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蓄洪水、防风固沙、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目标的漳河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完善武安青崖寨自然保护区建设,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由省级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和林地建设。建设永年洼、溢泉湖、青塔湖、玉泉湖等省级湿地公园和南湖城市生态湿地公园。加强森林公园和园林式城镇建设,把培育城市森林作为城市“氧补偿”和气候“降温”的重要措施,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重点抓好太行山绿化工程、浅山丘陵区绿化工程、平原绿化工程、世行贷款项目造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城镇绿化工程、新农村绿化工程、通道河渠绿化工程、经济林基地工程等“九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绿化任务,面积188.83万亩,完成通道绿化2000公里,农田林网控制面积达到125万亩,完成1000个新农村绿化任务,每年完成义务植树1200万株,完善涉县崇州省级森林公园、武安国家级森林公园、峰峰矿区响堂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三大森林公园建设。全面实施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多渠道拓展绿化空间,提高全域和城市绿化率、森林覆盖率和碳汇能力,到2020年,力争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丘陵区达到30%以上,平原地区达到12%以上。三是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防控。深入推进化学品环境管理,继续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建立污染源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大对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的督导检查力度,开展沿河化工石化企业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活动,落实防范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邯郸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加大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环境修复示范工程,保障人群健康。四是以控制水荒水患体系建设为目的,以水土流失控制体系建设为手段,加强盐碱地、沙荒地和荒山整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健全抗旱防汛基础设施,注重河道防洪整治,提高防御标准,及时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警预案,提高社会协调救助能力,确保重大自然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完备。到2020年,荒山、河滩开发、沙荒及盐碱地改造12万平方米,修建水渠461公里,修缮小型水库6座。五是利用土壤污染调查的成果,制定土壤环境保护规划,提出土壤污染控制方案,做好土壤污染普查数据的应用,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机制,逐渐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工作;强化对农药、化肥、农膜及其它农用化学物质污染的综合防治,保障土壤安全。六是推动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和生态安全评估系统建设,建立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系统。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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