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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全省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鄂政发〔2011〕3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节约能源资源的基本国策,把节能工作作为推动科学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着力点和突破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节能目标任务。经组织考核,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荆州市、宜昌市、孝感市、荆门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十堰市、随州市、恩施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

  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和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节能减排成果,确保实现2011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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