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迎接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陕建函[2011]502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局、西安市地铁办:
今年8月5日-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来陕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现就做好迎接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西安市、另抽查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各1个;
(二)检查对象为在建住宅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其中住宅工程以保障性住房为主,公共建筑以学校、医院为主。受检工程形象进度应为主体结构施工阶段(主体结构出地面但未封顶);
(三)共抽查6个在建工程,包括5个住宅工程(至少含3个保障性住房)和1个公共建筑工程。其中,西安市抽查3个工程,地级城市抽查2个工程,县级城市抽查1个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内容
1、各地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以及住建部《
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
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0〕15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等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等。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抗震设防情况、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