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上述数据均按2010年底指标计算。
2.新产品产值率(%)=当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100%。
附件4
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现场评价规则
现场评价主要包括企业申报材料核实验证和申报产品现场生产管理情况检查两个部分。
一、企业申报材料核实验证
对综合评选中所使用的企业申报材料的下列内容进行核实验证:1.各种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2.各种申报数据的依据材料;3.企业申报基本情况;4.其它有关的情况。
二、申报产品现场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影响综合评选结果的下列内容:1.有无品牌设计、宣传的相关资料;2.有无涉及产品质量和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3.有无涉及环保方面的重大问题;4.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有序运行,有无重大异常情况;5.有无其它方面的重大问题。以上情况记入《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现场评价表》(附后)。
上述两个部分均审查通过,认定为现场评价符合要求;任意一项未审查通过,认定为现场评价不符合要求,企业申报产品不能被评选为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
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现场评价表
编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
│企业申报资料核│企业申报资料核实验证情况: │
│实验证 │ │
│ ├──┬────────────┤
│ │结论│ │
├───────┼──┴────────────┤
│申报产品现场生│申报产品现场生产管理检查情况:│
│产管理情况检查│ │
│ ├──┬────────────┤
│ │结论│ │
├───────┼──┴────────────┤
│ 评价结论 │ │
├───────┼────┬──────────┤
│ 评价人 │ │ 年 月 日 │
└───────┴────┴──────────┘
附件5
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监督管理规则
一、2011年“贵州十大名酒”称号有效期为2011年-2013年。
二、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贵州十大名酒”标志(字体大小不能超过品牌名称字体比例),并注明有效时间。
三、“贵州十大名酒”称号在有效期内,列入省及以下各级政府部门打击假冒活动、保护品牌健康发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