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省属国资监管企业人才资助项目经费标准
类别
| 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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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荣誉
| 省级荣誉
| 当年从省外引进的中国综合500强或行业20强企业的中层正职和以上经营管理人才,分别按10万元和15万元/人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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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 15万元/人
| 1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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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
| 35万元/人
| 25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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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所获荣誉主要为国家或省级党委组织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科技部门授予的荣誉。主要指:
(1)国家级荣誉: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创新工程或重点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2)省级荣誉:省特级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引进国外智力工程”、“海鸥计划”人选人员,省“首席技师”,“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省杰出创新人才奖获得者,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省级重点实验室(基地)等。
2.中国综合500强和行业20强企业指经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统计评定排名的中国综合500强企业和行业100强中的前20家企业。
附2:
省属国资监管企业人才资助项目经费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表一:获得荣誉的人才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获得荣誉
| 获得时间
| 授予单位
| 授予文件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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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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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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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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