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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府办发﹝2011﹞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制的《广元市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广元市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在全市开展“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为指向,以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使命,以提升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实现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总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同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配合、市、县、乡、企业联动的协作机制, 扎实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试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质量监管、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职责密切配合,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夯实质量安全基础,确保安全底线,杜绝区域性、系统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使我市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升,质量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监管部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思路

  通过示范试点,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协查通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机制,建立政府负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对食品和重点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实施动态和溯源监管的模式;进一步建立质量基础能力保障的新手段,完善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确保重点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文书和企业档案,探索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防控能力,建立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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