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5.74万人、1.7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开设网络健康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市卫生局负责)
10.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预防为主方针。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全面完成2011年补种任务。
(2)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检查任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市卫生局负责)
(3)为5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4)建设0.2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市卫生局负责)
(5)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11.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可及性。
(1)启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负责)
(2)全面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负责)。
(3)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同步建立体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负责)
(4)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2.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负责)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全市安排4名县级医院医务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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