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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我市有农村户籍人口535万人,其中16周岁以上符合纳入新农保障范围的农村居民354万人,16周岁~59周岁的农村居民281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87万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73万人。按照新农保分三步走的总体思路,全市新农保三年全覆盖的主要目标是:从2010年起到2012年,全面推进新农保制度,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其中利用社会募集的慈善资金优先解决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贫困村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的参保问题。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并积极引导、鼓励中青年农村居民参保,基本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的目标。

  具体年度目标是:

  2010年,茂南区全面实施新农保试点,参保率达80%以上。

  2011年,在茂港区先行启动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启动高州市、信宜市新农保工作,当年全市新农保覆盖率达到60%,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达到37万人,16周岁~59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53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6万人)。

  2012年,化州市、电白县启动新农保,全市所有县(市、区)均纳入新农保,新农保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障,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村居民达到67万人,16周岁~59周岁的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00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到64万人)。由于新农保是重大民生工程,我市拟主动争取省批准将2012年启动新农保的化州市、电白县提前到2011年启动,化州市、电白县需做好提前启动的准备工作。

  三、资金安排

  按照上述目标,设定2011年我市启动新农保的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信宜市参保率分别达到100%、100%、80%、80%,2011年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需要安排补助资金28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2269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7459万元,市和县(市、区)财政各负担4386万元;设定2012年我市启动新农保的茂南区、茂港区、高州市、信宜市、化州市、电白县分别达到100%、100%、100%、100%、80%、80%,2012年中央、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共需要安排补助资金5203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22160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13652万元,市和县(市、区)财政各负担8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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