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畅通信息渠道。各县(市、区)新能源办公室要成立相应的安全检查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完善新能源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处置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市、县要建立信息联络员网络,做到每个建有工程设施的村和点,都设有一名联络员。各县(市、区)新能源办公室要设立安全专用电话,分管领导和新能源办公室主任手机保证24小时开机。各县(市、区)务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各县检查情况汇总后报市新能源办公室,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缺乏群众观念、安全意识淡薄、工作不负责任、故意拖延推诿,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5
农村土地承包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党的农村土地政策落到实处,利用“行业安全稳定综合整治月”,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检查内容
(一)指导思想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农村土地延包后续完善情况,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检查承包期内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情况,依法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的问题;
3、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依法纠正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检查农民土地承包问题信访情况,依法纠正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职能部门不作为、干部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8、检查其他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二、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分自查、整改、抽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10月7日?10月15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农村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开展自查活动,重点对每个村、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土地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理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重点、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在自查的过程中,按照统一的表格就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登记、逐级上报。
(二)整改阶段(10月16日?31日)。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纠正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健全机制,制定制度。自查与整改可以交叉进行,做到边查边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三)抽查阶段(11月1日?11月7日)。从 11月1日开始,由市局组成5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抽查,每个县重点抽查3-5个乡镇,每个乡镇检查2个村。对检查中发现或群众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问题比较突出的乡、村将列入市重点检查范围。
(四)总结阶段(11月5日?11月7日)。各县(市)区在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对各县市区情况进行汇总,并写出检查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成立石家庄市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赵国三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谷英海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农经处、种管处、法规处、监察室组成,办公室设在农经处,负责综合牵头工作。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安排得力人员,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检查。对近年来土地承包信访高发、土地承包纠纷频发的乡村,要将其作为监控重点,实行目标管理,限期解决。
(二)抓好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做好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跟踪督办。对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对专项检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检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直接责任人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市农业局将于11月上中旬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市)区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建立长效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土地权益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将加强土地承包管理与搞好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宣传相结合,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
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于2008年11月1日前将本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包括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查出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仍然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打算与重点,以及统计表等)报送市农业局农经处。
附件6
安全稳定与信访保密工作检查月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局系统的安全稳定与信访保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稳定、信访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实际,以查促稳,推动工作,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信访、保密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月实施时间:10月7日-11月7日。
明查时间(两次): 10月13-15日、 10月23-25日。
三、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