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暨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政〔2011〕60号)
2010年,我县消防工作以建设“平安大通”为目标,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勇于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更好地促进全县消防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桥头镇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大通县民康骨科医院等4家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杨进忠等5位同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勇于开拓,为全县消防工作再创佳绩。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更新观念,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为实现“平安大通”建设目标,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附: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暨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暨先进个人名单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6家)
1、桥头镇人民政府
2、黄家寨镇人民政府
3、东峡镇人民政府
4、景阳镇人民政府
5、大通县财政局
6、大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四个能力”建设先进单位(4家)
1、大通县民康骨科医院
2、大通县第一人民医院
3、大通县“金碧辉煌”健身娱乐会所
4、大通县“飞鱼”网吧
三、消防工作先进个人(5人)
1、大通县公安局长宁派出所所长 杨进忠
2、大通县公安局塔尔派出所所长 王 鼎
3、大通县公安局衙门庄派出所民警 张洪国
4、大通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规划科科长 周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