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从2011年7月到8月初,各县、区,各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对本单位所用电脑总台数和正在使用的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正版和盗版)的种类、数量认真填写《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为下一步购买更换正版软件提供准确数据。各县、区,各部门要于7月30日前将《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情况调查表》上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采购更换阶段。2011年8月底,各县、区,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非正版软件,进行采购更换。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9月,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工作情况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版权局)。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日新月异,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2001年起,就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同时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保护知识产权的自觉性,成为使用正版软件的表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完成好此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计算机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是重点。对使用的非正版软件,要及时整改。对需要的正版软件,要安排必要的资金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认真落实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有关部门的责任。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保证本单位使用软件的正版化。根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工作任务。工信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软件和应用软件的质量管理,督促软件企业做好售后服务。新闻出版(版权)、工商、商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维护软件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门负责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加强对软件资产管理的指导。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工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