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农业气象服务系统。各市(县)区建立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开展农业气候资源区划和风险区划,编制县级气象灾害防御区划图。建立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建设包括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评估、农用天气预报等于一体的县级农业气象预报服务平台,开展重大农业灾害的灾前预警、灾中跟踪、灾后评估及其减灾控制。制订县级农业气象周年服务方案,开展针对性和快捷性的农业气象服务,加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决策服务,为粮食生产的播种、灌溉、施肥、收获等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开展设施农业气象条件调控防灾服务和针对性强的精细化特色农业服务。加强气象和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农业和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换沟通有关信息,联合开展气象灾害会商、调查与联动服务工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当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的直通式联系机制,向其提供关键农事季节、“三性”天气服务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
四、建设进度安排
“两个体系”建设分3年实施,具体如下:
(一)2011年主要任务
在全市三分之一行政村安装气象预警大喇叭,其中包括盖州市东南部山区105个行政村,大石桥市东南部山区105个行政村,营口开发区48个行政村。在营口开发区建立1个设施农业气象观测站。各市(县)区要更新改造15个设备严重老化的乡镇自动气象站,其中盖州市5个,大石桥市5个,营口开发区2个,老边区3个。各市(县)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立气象防灾减灾办公室,建立气象灾害防御人员动态库,所辖各乡镇要有负责气象工作的领导和1名气象助理员,每个村设立1名气象信息员。市(县)区气象局建立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和县级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与接收系统。全市所有乡镇成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有场所、有设备、有气象协理员、有制度)。“两个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各市(县)区政府“十二五”规划,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系统运行维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2012年主要任务
在各市(县)区余下的行政村安装气象预警大喇叭,其中盖州市178个行政村,大石桥市148个行政村,老边区61个行政村。更新改造剩余9个设备严重老化的乡镇自动气象站,其中盖州市3个,大石桥市6个。在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各建立1个设施农业气象观测站。各市(县)区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开展暴雨等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完成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印制下发;制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制度;在气象灾害多发区、危险区设立气象灾害警示牌,制作发放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明白卡和气象防灾减灾明白卡。
(三)2013年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