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结果。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市(县)区、园区采取星级评定,在活动起步阶段,设一至四星四个等级,实行动态升降级制度;对单个项目如城市街路、广场、公园、水系等评出“范例奖”,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在《营口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竞赛活动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市“四化”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城市“四化”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焕鑫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杨振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大寨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成 员:樊洪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伟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市纠风办副主任
赵孟超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周晓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郑更新 市服务业委副主任
杨洪新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 渤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鸿滨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经学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志林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红阳 市体育局副局长
杨宗民 营口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岳剑英 市工商局副局长
赵旭平 营口日报社纪检组长
杨希军 市食品安全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孟超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工作;市纠风办负责竞赛活动的民意测评和初评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的整治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控制区及长客站等部位整治工作;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卫生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负责组织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市体育局负责全运会场馆内部整治工作;铁路部门负责铁路沿线红线内及火车站等部位的整治工作。各市(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开展“四化”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制定落实措施,确保竞赛活动的健康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或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市“四化”竞赛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先进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关心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区要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将城市“四化”竞赛活动内容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