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熙殿。
2.主管部门:市统计局。联系科室:国民经济核算与服务业统计科。
3.组成部门(21个):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贸易办、金融办、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邮政局、人民银行。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
2.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3.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4.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调度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问题。
2.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会议,围绕服务业主要产业发展指标、运行情况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制度。适时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会,交流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分析预测主要行业发展趋势。
4.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
三、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协调推进制度
(一)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熙殿。
2.主管部门:市财政局。联系科室:企业财务管理处企业科。
3.组成部门:(6个)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目标、政策措施。
2.按照实施专业化运作、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税收的原则,大力推进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由粗放式向精细分离转变,提高企业经营和社会分工的专业化水平。
3.进一步加大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