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
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和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3.推动制造业等行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物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
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物流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六、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董进友。
2.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联系科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3.组成部门(11个):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3.大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比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火炬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5.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6.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科技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