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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服务业重点工作和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

  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和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3.推动制造业等行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加快物流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现代物流业做大做强。

  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物流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六、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科技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董进友。

  2.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联系科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3.组成部门(11个):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城乡建设委、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统计局、地税局、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调度把握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趋势,分析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科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3.大力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比重,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4.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火炬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

  5.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6.承办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科技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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